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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些年,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,人们在移动互联网上的消费比重也越来越高。购物、付费阅读、数字音乐、移动支付……移动互联网渗透到消费的各个领域。甚至在菜市场买个菜,菜贩都会拿出一个二维码给你扫一扫支付。
但伴随着移动互联网普及带来的便利,某些看不见的角落也开始滋生黑暗。
大数据之“忧”:凸显网络安全“脆弱性”
世界互联网的发展,使信息流动突破了时间与空间的限制,无远弗届、自由延伸,模糊了国家领土边界,对主权安全构成挑战,也塑造着国与国之间的关系类型。大数据时代,网络安全屏障的脆弱性凸显,引发了各国安全领域的新关切。
计算机互联网通讯技术诞生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,发展至今,已塑造了世界范围内诸种行为体密切链接的网络空间,自下而上架构了以基础“物理层”、数字“代码”层和信息“内容”层三个基本层面构成的闭合系统,显露出网络安全的四种基本特性:机密、完整、可用及可控。但自诞生之日起,网络空间就成为各种利益集团争夺的战场,握有政治权力的国家、占据资本优势的商业机构、自恃技术高超的个体,围绕信息流动、观念传递、权利规则展开了激烈角逐,网络空间须臾未曾安宁,国家生存和利益关系面临挑战。
目前,来自虚拟空间的威胁可分为四大类型:黑客入侵、组织犯罪、网络恐怖主义以及国家参与的网络攻击。为表达不满而未造成破坏性的黑客入侵行为最为常见,一般不构成对一国安全的严重威胁,但所造成的个体、组织侵害不可忽视;那些影响到国家、社会利益,为达一定目的、有组织、蓄意实施的破坏性黑客行动对国家安全威胁程度最高,或直接表现为军事威胁和打击,或对金融、交通等要害造成冲击、破坏,或实施网络恐怖主义,挑起网络战争,成为各国网络安全防范的重要目标。
网络安全也是国家战略
16年12月,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《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》(以下简称《战略》),它是我国网络安全的战略框架,是建成网络强国的战略设计。
在新的技术环境下,网络安全已成为国家安全的基本保障。习总书记的讲话中所强调的“网络安全”,正是网络时代的一种新的战略思维和部署。传统上国家安全主要指领土、政权、军事三大领域的安全,并不涉及网络安全。但随着网络技术在各行业的融入,网络安全领域的国家安全问题日益增多,而传统手段、措施又难以应对这些问题。在这样的背景下,网络安全就成为了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和基本保障。
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,实施网络强国战略
6月1日,《网络安全法》正式实施,作为我国网络安全领域的基本法,遵循网络运行和网络社会自身的发展规律、特点,从维护网络安全、国家安全、社会公共利益、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发展的客观需求出发,以国家总体安全观为现阶段网络治理的指导思想,将保障网络安全、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、社会公共利益、保护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,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作为根本目标,其颁布与实施,既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体现,也是实现我国从网络大国发展为网络强国的战略目标的重要保障,在我国网络空间立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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